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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

来源:

日期:2019-12-24 16:08

责任编辑:平凉市政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提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加注重提案提出质量 

(一)强化提案质量意识。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关系政协工作的全局。提案质量反映着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也决定着提案的作用发挥和办理实效。提出提案要始终坚持“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发展导向,树牢质量意识,突出质量要求,促进提案向质量型转变。 

(二)政协委员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讲求质量而不追求数量,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提倡政协委员每年集中精力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 

(三)政协各参加单位、界别、委员小组、专门委员会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党派团体每年要以集体名义提出3-5件高水平提案,并对本组织成员中的政协委员个人提出提案提出质量要求。鼓励政协界别、委员小组在全体会议期间专门研究、酝酿提出本届别、小组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将日常调研、会议等协商议政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例。 

(四)对标质量要求提出提案 

提出问题要聚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大问题,确定选题,持续跟踪,提出提案。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及时提出提案。 

反映情况要准确。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实际,掌握实情,核准事实,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分析问题要深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思考,深入分析,衡情酌理,把问题说清说透。 

提出建议要具体。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明确具体。既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实施的条件和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提案撰写要规范。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件提案字数不超过1500字。 

提案联名要严肃。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者应当了解该提案的内容,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二、更加严格审查立案质量 

(五)提高立案质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要做到应立尽立;不符合立案要求的,及时征求提案者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转为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有效保证立案提案质量。 

(六)严格立案标准。按照《提案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力求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七)加大并案力度。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同一问题、建议相似的,与提案者沟通协商,作并案处理,避免重复提案造成数量虚高。原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的第一提案者,获奖后享有同等荣誉。 

(八)认真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全体会议期间,提案组成员要严把提案初审关,对提交的提案逐个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提案者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要对初审情况开展复审,形成提案审查立案意见;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切实履行终审职责,特别要对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的提案由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 

三、更加优化服务工作质量 

(九)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委员培训班、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政协委员开展提案知识培训,注重从优秀提案和经审查不予立案的提案中选取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使政协委员了解提案工作相关制度,熟知提案工作流程,掌握写好提案的标准和方法。 

政协全体会议前集中培训提案审查工作人员,使其正确理解提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文件,提高提案审查工作履职能力,切实承担起审查岗位职责。 

(十)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征集印发提案选题参考题纲、召开情况通报会、走访承办单位、组织视察观摩、印发刊物资料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帮助政协委员知情明政,找准问题。利用政协期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提案专栏,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推动提案承办单位邀请提案者参加有关重要会议或活动,为提案者知情明政创造条件。 

加强提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提案咨询、提交、审查、交办、答复、反馈、统计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便于提案者了解、查重、错开或合并选题。 

(十一)逐步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总结提案工作实践经验,深化提案办理评议,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逐步建立提案者、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 

四、更加重视发挥提案表彰和公开的激励引导作用 

(十二)开展年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坚持每年评选表彰1次优秀提案,数量提高到立案总数的12%,其结果通过政协期刊、网站等媒体公开,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三)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互联网等大力宣传优秀提案及其采纳落实后的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激励提案者提高提案质量,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提高提案质量的良好氛围。 

(十四)强化社会对提案质量的监督。改进提案向社会公开的有效方式,全面实现能公开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案者不断提高提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