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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品质界别协商情况的报告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2-07-22 09:38

责任编辑:孙景慧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品质界别协商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18日政协平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根据《市政协2022年协商调研视察活动计划》安排,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和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主题,在前期深入灵台县、泾川县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平东工委纪念馆、市博物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3月24日召开了界别协商座谈会,与15名市(区)直部门负责同志和市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协商,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文物资源位居全省前列,石窟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共有野外文物点22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6处,一般文物点1849处,石窟寺49处,博物馆7家,馆藏文物总量47584件。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夯实文物工作基础,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今年1月中旬,市委书记周伟、市长王旭亲自带队专门赴省文物局汇报衔接了文物保护利用、文化传承创新工作。

一是文物保护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市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全市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物保护多部门协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将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逐级签订《文物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构建了“市、县、乡镇、文物保护单位”四级文物安全防范体系,为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成立了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文物局为成员单位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加强文物保护暨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盗挖、盗卖、哄抢破坏文物案件8起,处罚22人;办理文物保护刑事案件4件、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9件,对涉及4个国家级文保单位的违法问题立案7件,督促拆除违法建筑7处,排除文物单位安全隐患15处,治理周边环境18处,办理红色资源保护案件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有力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现象。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不断规范工程建设文物前置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组织开展了静庄高速、平凉机场、平庆铁路、九功大桥等重大项目选址的文物调查和审批工作,实现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双促共赢”。

三是文物保护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全面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保护界桩、公示牌树立以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等工作,先后编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7个,其中崆峒山古建筑群保护规划、云崖寺石窟保护规划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积极争取文物保护经费8688.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6788万元,先后实施了崆峒山古建筑群维修、南石窟寺危崖体加固、华亭石窟寺石拱保护设施建设、云崖寺石窟数字化保护、静宁文庙保护维修、灵台县桥村遗址和西山遗址安防、平凉市博物馆安防、灵台县和华亭市博物馆展览提升改造等54个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全市文物保护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渐提高。

四是文物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依托崆峒山古建筑群、王母宫南石窟寺、武康王庙、云崖寺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成了崆峒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一批国家重点文化旅游景区,修建了皇甫谧文化产业园等人文旅游景点,整合推出了“问道崆峒·养生平凉”“平凉人游平凉”等文化旅游线路。依托博物馆和纪念馆建成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3个、红色革命教育基地3个、旅游点11个。“十三五”以来,全市博物馆共举办基本陈列展览40多场(次),临时展览130多次,开展文化科普教育活动1560多场(次),接纳观众853.8万人次。同时,编辑出版了《平凉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崆峒山老子八十一化壁画画册》《“百年印象∙记忆平凉”老照片图集》等文物出版物,推动了文物资源的开发研究利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但与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发展文化事业,深度挖掘平凉文化底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相比,与落实“3659”发展思路和完成创城目标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市文物点多面广,除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一批保护维修项目之外,大量县级以下野外文物位置偏僻、年久失修,日常保护管理和巡查难度较大,特别是85%以上的石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造像石胎存在风化剥落、结构性失稳、生物病害、酥碱泛盐、裂隙渗水、烟熏、人为刻划等破坏性隐患,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能力亟待加强。同时,全市盗挖盗掘古墓葬、古遗址和盗卖文物等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是个别单位保护文物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对文博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协调不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受到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的督查通报;一些单位不严格执行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违法实施工程建设;一些单位实施项目建设前忽视办理文物行政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三是文物研究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全市文博系统有专业技术人员174人,其中历史、考古、文博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32人,但普遍缺少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考古领队资质的专业人才。全市缺少承担文物保护方案技术审核、文物资源调查利用、工程建设文物勘察和考古调查发掘的专业机构,相关工作均需委托市域外机构完成。

四是文物利用与提升城市文化品质融合度不高。部分文物由于研究不足,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未能形成一定的影响。博物馆纪念馆在利用文物讲故事,宣传展示优秀历史文化的能力不强,在展示讲解中,对文物蕴含的科技文化信息解读不足,在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推出精品展览、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对策建议

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做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也是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九大产业链建设的客观需要。各级文物部门和单位应当以文物保护和利用为核心,以促进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为目标,加大保护力度,创新利用模式,让文物活起来,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现结合界别协商调研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积极整合文物保护力量。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文物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地下文物普查工作,摸清地下文物底数,切实完善工程建设文物行政审批前置手续,确保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互促共进。进一步压紧靠实乡镇、街道办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广泛吸纳护林员、草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干部及社会力量,组建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巡查,编牢织密文物安全防护网。

二是全面提升文物利用水平。在重点文物保护利用上,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建设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等机遇,积极争取更多文物保护项目,进一步挖掘、梳理、整合平凉文物资源,加大国保、省保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利用力度,加强石窟寺保护、壁画保护、野外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开展平凉境内石窟群的专项调查和保护工作,指导泾川县做好大云寺出土文物专项保护与展示工作。在提供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上,进一步做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数字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丰富文旅融合的故事、场景和体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深入挖掘市域内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创新展览形式,拓宽展示平台,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供给,讲好平凉红色故事,把革命文物作为激发爱国热情的生动教材、开展党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让红色基因永续传承。在推进创城活动和文旅融合上,认真组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的历史文化保护行动,把平凉历史文化和文物元素体现在城建各环节中,把文物保护利用与“书香平凉”“人文平凉”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增进全社会的历史自信和历史认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旅康养产业链建设,开发特色文创产品,打造富有平凉元素的文化创意品牌,通过组织精品文物展出,发展文物仿制品、旅游纪念品产业等方式,使不同文化元素在市场作用下有机融合,让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亮起来。

三是大力营造文保工作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种场合,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引导博物馆利用新媒体开展短视频、直播等宣传展示,进一步提升平凉历史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和保护要求的宣传力度,鼓励支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营造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促进文物有效利用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