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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提高全市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双月座谈会协商情况的报告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2-07-22 09:40

责任编辑:孙景慧

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提高全市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双月座谈会协商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19日政协平凉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按照《市政协2022年协商调研视察活动计划》安排,5月下旬,市政协组成调研组深入静宁县、庄浪县、泾川县,围绕“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提高全市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开展了实地调研,召开了双月协商座谈会。并委托崆峒区、华亭市、灵台县、崇信县政协自行开展调研,提交了调研报告。现将协商情况报告如下:

协商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现有耕地面积522.2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24.06万亩;共摸排撂荒地面积34.32万亩,已整治33.98万亩;2021年粮食总产量112.8万吨。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评价考核体系,压实了各级责任,有力推动了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耕地保护力度持续加强。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强化设施农业占用耕地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量,有效防止了以设施农业之名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行为。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缴纳耕地开垦费。2021年以来,完成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4000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结合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进行了全面核查,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69万亩。扎实开展撂荒地清理整治。近两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把撂荒地整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探索推行引导农户复耕一批、规模流转一批、委托代管一批、集体助耕一批和项目改造一批“五个一批”的措施,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全市已整治撂荒地33.98万亩,占撂荒地总面积的99%。

三是依托项目支撑,耕地建设质量有效提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近两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26亿元,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60.6万亩,为粮食生产规模化提供了有利条件,探索走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种植+示范带动的成功路子。全力争取涉粮项目资金。2021年市发改委争取涉粮项目资金6项7607万元,市水务局申报2022年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项4000万元,为巩固提升全市粮食生产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持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积极争取兑付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5%。

四是突出科技示范,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不断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重点示范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马铃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良种推广。积极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征集名优种质资源468份。加快主要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和规模化推广步伐,先后组织引进推广各类农作物品种36个,粮食单产水平逐步提高。提升耕地地力和产粮能力。积极开展土地深翻和旋耕施肥,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措施,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标准、高产出的基本农田。

五是创新经营机制,综合保障能力日益提高。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教育,支持规模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发挥规模经营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积极培育健全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引导支持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较好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千方百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

协商指出,虽然全市在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和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县(市、区)和单位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生产思想不够重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少数基层组织和群众保护耕地意识不强,违法违规乱占耕地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农业经济效益低下,农业科技贡献率不高。由于农膜、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普遍涨价,农民种粮的收益低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强劳力短缺。农业科研单位力量薄弱,新科技推广应用程度还不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带动作用十分有限。三是农业基础设施仍有短板,“粮经争地”矛盾依然存在。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果园等经济作物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粮食种植的空间。已经形成的撂荒地中大多分布零散、农机作业不便、整治难度大,一些撂荒地由乡镇政府或村社集体代为整治,可持续发展难度较大;土地流转机制还不完善,农户积极性不高,存在“不愿流转”“宁荒不转”现象;一些耕地的惠农补贴难以真正兑付给实际种粮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户承包种粮的积极性。现有的粮食仓储设施中有的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依然带病运行,无法满足科学储粮要求。四是执法力量薄弱,耕地保护监管还不到位。机构改革中撤销了乡镇国土所,乡镇土地执法力量薄弱,基层耕地保护责任落实难,违法用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协商建议,全市上下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全市“3659”发展思路,坚决扛起维护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进一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提高全市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一要提高思想站位,持续加大组织落实力度。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战略,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和广大群众真正增强做好耕地保护、抓好粮食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责任。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粮食宣传周、发放明白卡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政策,营造做好耕地保护和抓好粮食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要优化空间布局,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县(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进一步优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以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控占用耕地。要依据各县(市、区)农业资源禀赋,围绕九大产业链条,突出特色优势,持续做大做强县域主导产业。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积极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减少与粮争地。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农村“拆违(危)拆临”、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努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针对撂荒地问题,严格实行划片包抓责任,确保剩余撂荒地全面整治、已整治撂荒地得到巩固提升。探索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搭建交易平台,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对长期外出务工或进城落户且不再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统一管理经营或重新发包经营。在群众基础好的村组,积极探索推行“小块并大块”的集约化经营新模式,鼓励村组以互换并地、联户经营等方式,破解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三要积极争取项目,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力度。不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突出重点区域,加强资金整合,集中连片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深耕深松、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保护性耕作措施,提高土壤的基础肥力,真正实现“藏粮于地”。进一步加快耕地宜机化改造。衔接争取中央和省级补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断加强“宜机路”“宜机田”建设。针对山地多、地块小、道路窄的现状,围绕主要农作物品种,引进推广一批体积小、效率高、能耗省、成本低、方便灵活的山地适用农业机械,支持每个乡镇组建一个或数个农机服务合作社,为粮食种植者提供全程化机械化服务,提高机械化水平,降低人工成本。积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农田建设。积极争取灌区配套项目,加大灌区干支渠道及建筑物、拦蓄坝等骨干工程改造维修,建设安全可靠的引取水工程,切实提高灌溉工程完好率和运行率,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做好项目储备争取。认真谋划论证争取实施农业基础建设项目,以项目带动农业基础条件不断改善。

四要完善政策机制,持续加大科技推广示范力度。积极探索规范惠农补贴补助政策。对从事种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整合的涉农项目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长期撂荒耕地的农户,精准摸排,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将惠农补贴对象调整为粮食规模生产经营者和实际种粮户,真正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深入实施“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配套科研攻关经费,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及种子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技术、防灾减灾保护性耕作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准备,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业生产抗灾能力。精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种粮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支持返乡青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行“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订单种植销售的产销对接模式和耕种防收托管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坚持新仓建设和老库改造并举,加快建成市级粮油物流配送中心,督促泾川县、崇信县和华亭市尽快完成5万吨中心粮库建设任务,提升和完善崆峒区等中心粮库仓储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安排资金,逐年对现有老仓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粮库进行设施维修和智能化改造。督促县(市、区)政府足额完成粮食储备任务,切实提高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五要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坚持党政同责。把粮食安全作为事关全局长远的战略性工程,靠实各级党政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落实部门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保粮食安全职责,特别要把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等纳入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兑现。调动农民主责。加大宣传教育,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引导群众复耕复种、保耕保种。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完善粮食安全权责清单,科学设定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兑现。进一步强化土地常态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机制,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奖惩机制,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并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