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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2-05-30 14:31

责任编辑:孙景慧

一、性质和职责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委员,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改革措施、发展规划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  

2.负责组织和联系界别委员和专家学者,收集反映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3.负责加强同对口部门、各民主党派及农业界委员的联系,推动工作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视察、协商等重要活动,做好相关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5.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农业农村督查工作的组织落实。 

6.负责起草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7.完成办公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下设综合科1个正科级机构,主要负责政协领导及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文件、材料起草,制定相关调研、视察、协商等重要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与机关其他各委室的衔接协调等工作。

二、专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建设

副主任:张建宁

三、办事机构设置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内设综合科,主要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