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来源:平凉市政协
日期:2022-05-30 14:12
责任编辑:孙景慧
一、性质和职责
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联系和组织经济、环境资源方面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负责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工作经验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
2.负责收集反映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关于发展经济、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3.负责同对口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经济界委员的联系,推动工作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视察、协商等重要活动,做好相关文件材料起草工作。
5.负责起草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6.完成办公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 博
副主任:吴宗威
三、办事机构设置
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内设综合科,主要负责办理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