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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政协“委员之家”管理制度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3-06-13 12:59

责任编辑:赵媛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平凉市政协委员之家(以下简称“委员之家”)的作用和功能,不断拓宽政协委员履职活动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可在委员之家开展以下活动:

   (一)讲座、学习研讨等小型会议类活动;

   (二)小型展览、展示类活动;

   (三)琴棋书画等文艺交流类活动;

   (四)谈心谈话等联谊类活动;

   (五)其他适宜开展的活动。

第三条  市政协办公室和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之家的日常管理,确保委员之家正常运转。

第四条  委员之家固定资产及相关物品由市政协办公室牵头,委员工作委员会配合统一登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五条  在委员之家开展活动应提前一周向市政协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由市政协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六条  凭借委员之家申请使用审批表或委员证可进入市政协委员之家。

第七条  委员之家原则上只在工作日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开放时间。

第八条  委员之家不接受私人活动的使用申请。

第九条  在委员之家开展活动只提供基本用品和基础服务,活动所需其他服务人员及需求由活动组织单位自行解决。需要布置场地或使用特殊器材,应在使用申请表中明确,并经市政协办公室同意。

第十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单位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委员之家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完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委员之家管理办法附件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