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政协“委员之家”管理制度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3-06-13 12:59
责任编辑:赵媛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平凉市政协委员之家(以下简称“委员之家”)的作用和功能,不断拓宽政协委员履职活动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可在委员之家开展以下活动:
(一)讲座、学习研讨等小型会议类活动;
(二)小型展览、展示类活动;
(三)琴棋书画等文艺交流类活动;
(四)谈心谈话等联谊类活动;
(五)其他适宜开展的活动。
第三条 市政协办公室和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委员之家的日常管理,确保委员之家正常运转。
第四条 委员之家固定资产及相关物品由市政协办公室牵头,委员工作委员会配合统一登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第五条 在委员之家开展活动应提前一周向市政协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由市政协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六条 凭借委员之家申请使用审批表或委员证可进入市政协委员之家。
第七条 委员之家原则上只在工作日开放,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开放时间。
第八条 委员之家不接受私人活动的使用申请。
第九条 在委员之家开展活动只提供基本用品和基础服务,活动所需其他服务人员及需求由活动组织单位自行解决。需要布置场地或使用特殊器材,应在使用申请表中明确,并经市政协办公室同意。
第十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单位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委员之家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完整,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