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以制度建设激发履职新效能
今年以来,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新时代政协履职新要求,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规范履职、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全面对标全国政协、省政协制度体系,系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分层分类厘清优化清单,扎实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截至目前,共审议通过各类制度21项,其中新制定2项、修订完善19项,有效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协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聚焦协商主业,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制定出台《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修订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及调研视察活动和专题协商会议的实施办法等5项规则制度,细化明确调研视察、协商议政活动全流程规范,确保政治协商靶向精准、民主监督务实有力、参政议政精准高效,推动协商民主全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聚焦委员履职,强化服务保障体系。修订完善《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政协平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5项制度,制定出台《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关于发挥界别作用的实施意见》,强化委员履职、考核评价、提案办理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等工作要求,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机制,全方位保障委员高质量履职、高效能建言。
聚焦机关管理,夯实工作保障基础。立足机关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完善《办公室和委员委、各专委会工作职责》及干部考核、文稿审核、公文处理、后勤保障等9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质效,为政协高效履职提供坚实政务支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市政协将持续抓好制度的学习培训、执行落实和日常监督,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成效,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