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来源:平凉市政协委员会
日期:2022-05-30 14:31
责任编辑:孙景慧
一、性质和职责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委员,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改革措施、发展规划等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负责收集反映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关于“三农”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负责加强同对口部门、党派团体及所联系界别委员的联系,推动工作落实。
四、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调研、视察、协商活动。
五、负责市政协及机关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六、负责市政协、市政协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建设
副主任:于灵才
三、办事机构设置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内设综合科,主要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具体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