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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来源:平凉市政协

日期:2022-05-30 14:12

责任编辑:孙景慧

一、性质和职责

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是在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联系和组织经济、环境资源方面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党和国家经济建设、人口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等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负责收集反映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关于经济建设、人口发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负责加强同对口部门、党派团体及所联系界别委员的联系,推动工作落实。

四、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调研、视察、协商活动。

五、负责市政协、市政协办公室、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  博

副主任:吴宗威

三、办事机构设置

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内设综合科,主要负责办理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具体业务。